【必备】简易合同4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简易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简易合同 篇1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出卖人和买受人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质量标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的物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如下标准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的物的包装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国家/行业标准对标的物包装方法没有规定的,出卖人应采取通用的、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包装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出卖人应按买受人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 第六条
标的物的随附必备品(使用保养说明、技术指标、 ……此处隐藏8106个字……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双方违法解除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建筑用工简易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相关的建筑用工简易合同样本·幼儿园教师聘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销售聘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餐饮员工聘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学校临时工聘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保姆聘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演员聘用建筑用工简易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用工简易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